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

轉名加按

因今年政府再度出樓市打壓政策,除了要求第二套房持有者交雙倍印花稅,更提高樓按門檻.而筆者名下三層物業當中,兩層是與太太聯名持有.當年全無投資常識,導致現要多花功夫作補救.所以知識及事前準備相當重要.

其實上年四月份參加FCI 課堂時,King Sir 已有提及有關資訊,但當時對hibor +0.75 plan 其低利率實在覺得棄之可惜,所以遲遲未做轉名買賣手續.直至政府出招,發現一來入息經壓力測試後已不能多貸樓按,二來更加大買賣成本.如想在物業投資繼續向前,轉名是必需的舉動.最後決定當深水埗套房成交順利完成,便申請轉名及加按手續.

是次舉動需要將太太的一半物業股權用市值賣至筆者名下,因連續做兩個樓宇交易,過程對我倆來說頗為複雜.

一次性成本:
律師費:9000(包括買方賣方,因兩邊都是本人) x2 =$18000
印花稅:45000(因將物業估價一半計算)x2=$90000
總金額:$108000

長遠成本:
多出每月供款:$15000(由h plan 轉p plan 及加按的供款)

一次性好處:
加按回贈:39000+42000=$81000
加按可取回現金:1.7M+1.6M=3.3M

長遠好處:
1.太太名下無任何物業,下次買住宅可做9 成按及不用交雙倍印花稅
2.太太入息證明應可持有多二至三間細價物業
3.手持多300多萬現金靈活運用

結論:
只要能將加按的資金,可產出超過$15000的月現金流,是次行為就十分有價值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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